中新网甘肃新闻11月11日电 近日,武山县法院滩歌法庭成功调解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达1.5亿余元。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双赢”。这是武山县法院持续发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生动体现。
2021年12月,被告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原告武山县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将位于武山县某住宅小区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二原告承建。主体工程完工后,原、被告通过建设工程进度书对建设工程进行了结算。结算后被告支付给二原告部分工程款,尚欠工程款1.5亿余元未支付,在二原告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为同一家企业,因此决定对两起案件同时进行处理。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理清矛盾症结,了解到二原告与被告之前一直合作较好,且双方均有和解意向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从两企业的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承办法官主动释明法律关系,分析案件具体情况及对双方的影响,帮助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双方就还款金额及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一起涉企案件的妥善处理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下一步,武山县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找准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着力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对涉企案件纠纷的调解力度,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