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8月12日电 今年以来,甘谷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工作新举措,找准执源治理着力点和突破口,努力实现让裁判履于未执,激活执源治理新动力,全力打造执源治理新模式。
立审执联动“聚合力”
依托新成立的执源综合治理中心,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模式,通过审判执行“双向列席”、判后释明、执前督促等机制,形成法院内部合力,助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出台《甘谷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律文书可执行性审查的意见》,并召开“加强法律文书可执行性”协调会,促进法官在立案时考虑执行、审判时兼顾执行,最大限度破除执行工作障碍。构建法院内部“执行建议”制度,推动审判前端存在问题的化解,发出执行建议书1期。
财产保全“促履行”
坚持关口前移,加大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力度,立案前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向当事人释明保全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必要性,积极引导原告及时提供被告财产线索并申请财产保全,主动依法申请对被告相关财产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做到立案与保全同步进行。同时,加强保全衔接,作出保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庭室将保全信息及时录入案件系统,并随案流转保全材料和文书,为后续执行创造条件。
及时告知“防风险”
加强诉前指导、诉讼风险评估提示,在立案时同步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特别是执行不能风险。进一步加强释法明理,告诫义务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及逾期不履行后果,并向其释明未主动履行将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和司法风险,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尽快履行。对于当场履行确有困难的,引导当事人把违约条款明确细化到调解协议中,提高违约代价,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
创新制度“提质效”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并在院机关、四个法庭任命12名执行员,实现法庭案件直接执行和执行局统一管理相结合。由执行员办理相对简单的案件及处理事务性工作,员额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攻坚执行难案、繁案,促进执行力量的优化配置,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