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尼斯ww2299mc棋牌·最新下载App Store

  • 新闻采编:0931-8562277
  • 传播合作:18909311858
中新网·甘肃新闻
中新网甘肃新闻正文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法警务> 正文内容
老人生活无保障 检察院帮助追索赡养费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6:09  
来源:兰州晚报
分享到:

  “谢谢你们,我之后的生活有保障了!”近日,80多岁的杜大娘拿到法院判决后,对帮助她达成起诉一事的检察官表达感谢。

  杜大娘与丈夫杨某某(已故)育有一子二女:长子杨某东,长女杨某君,次女杨某琴。丈夫病故后,杜大娘与长子生活过一段时间,但因家庭琐事等原因,杜大娘后又独自生活。杜大娘患有疾病,身边得有人照顾。2014年1月起,她与在北京务工的次女共同生活,由次女照顾生活起居、看病就医。在此期间,长子、长女对杜大娘未履行赡养义务。杜大娘想向法院起诉长子、长女索要赡养费和医药费,却因为年纪大行动不便且身在外地,起诉极为不便,她向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检察院受理后,调取案件相关材料,多次与杜大娘沟通,掌握案件的详细信息,对长子、长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进行固定。经全面审查后,检察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杜大娘的子女应依法对杜大娘履行赡养义务,且杜大娘现年事已高、患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欠缺相应的诉讼能力,检察院决定支持杜大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送达了支持起诉决定书。

  城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该案作出判决:长子、长女需每月支付赡养费900元至杜大娘去世;二人一次性支付医药费3万元,后续产生的医药费由三子女平均负担。(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编辑:刘薛梅】
中新观陇·我们的视角
 
政府厅局:甘肃省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厅|科技厅|住建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文旅厅|人社厅|应急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
新闻媒体: 每日甘肃|兰州新闻网 |中国甘肃网 |中国兰州网 |甘肃经济日报|新华网甘肃频道|人民网甘肃视窗|中广网甘肃快讯|甘肃经济信息网|丝路明珠网
中新社分社: 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香港|新疆|兵团|云南|浙江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京ICP备:05004340号-1]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