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为有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质量,日前,金昌市纪委监委出台《金昌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评查办法》)。
《评查办法》坚持政治引领、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规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方向、定位、原则、工作机制、评查工作方法以及评查“后半篇文章”等内容,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提升案件查办质量的有效路径。
《评查办法》构建起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把关问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办理质量。评查工作中成立评查组,采取评分制,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通过审阅案卷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并量化评分,经集体讨论后,分别评定为优秀、合格等不同等次。
《评查办法》对抓好评查反馈问题整改、做实评查“后半篇文章”作出明确要求,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全面整改;监督检查部门督促联系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案件审理室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适时开展“回头看”,及时通报整改进展,形成持续跟踪、推动整改的闭环。
“案件审理室将以制定和落实《评查办法》为抓手,指导县区纪委监委规范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更好发挥评查工作在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说。
作者:王雅丽